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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得概念及其量刑标准南京律师咨询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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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得概念及其量刑标准南京律师咨询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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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概念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自己资助境内组织或者自己实施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得行为。

  2、量刑标准

    犯本罪得,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得,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得规定,犯本罪得,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条文]

  第1百零7条 境内外机构、组织或者自己资助境内组织或者自己实施本章第1百零2条、第1百零3条、第1百零4条、第1百零5条规定之罪得,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得,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百1十3条第2款 犯本章之罪得,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5十6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得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得,依照本法分则得规定。

  [相关法规]

  《国家安全法》第4条第1款、第2款第1项、第4项任何组织和自己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得行为都必须受到法规追究。

  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得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自己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得,或者境内组织、自己与境外机构、组织、 自己相勾结实施得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得行为:

  (1)阴谋颠覆,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得;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得;

  《国家安全法》第2十条 境内机构、组织、自己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组织、自己与境机构、组织、自己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得行为,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